教育部回應網友:會同體育總局等部門積極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

王鏡宇

2021年01月15日09:42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教育部回應網友:會同體育總局等部門積極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

  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記者王鏡宇)教育部日前在回應網友有關“向社會免費開放中小學校體育場館”的建議時表示,將會同體育總局等部門積極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同時推動社會公共體育場館向學生開放。

  來自北京的網民“憶”(手機尾號2727)日前在網上通過“你的留言,部委有回應”欄目留言,建議向社會免費開放中小學校體育場館,滿足人們基本的健身場所需求。

  教育部在回應中說:“教育部積極會同體育總局等部門,做好已建體育場地設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檔升級,進一步盤活現有存量資源,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和社會公共體育場館雙向開放。”

  教育部在談到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時稱:“一是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2017年,教育部會同體育總局印發《關於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通過明確場館開放學校的基本條件和場館開放時間,合理確定開放對象和開放場館名錄等措施,大力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同時加強學校體育場館建設改造,指導地方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支持中小學對校園體育場地設施進行社會通道改造,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向社會開放﹔新建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在規劃設計時,創造向社會開放的條件。二是推動社會公共體育場館向學生開放。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廣泛開展校園普及性體育運動,定期舉辦學生運動會或體育節。鼓勵地方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公共運動場所。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體育社會組織為學生提供高質量體育服務。教育部積極會同體育總局指導地方將公共體育設施盡可能建在學校或學校周邊,免費或優惠向學生開放。”

  教育部在回應中還說:“當前學校體育場館的教學屬性和社會健身要求不相匹配﹔學校體育場館設施的資源不足、使用效益不高﹔學校體育教學時間和社會開放時間存在一定沖突﹔服務運行的盈利性和公益性難以平衡以及責任認定難以區分﹔社會公共體育場館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將積極會同體育總局等部門,推動地方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和社會公共體育場館雙向開放,有效緩解廣大青少年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與體育場館資源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促進全民健身事業的繁榮發展。

  

(責編:楊喬棟、楊磊)

關於我們

  • 人民體育微博
  • 微信公眾號
  • 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