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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5日08:27

汪大昭:优选≠选优


    围绕中国乒乓球队确定参加雅典奥运会的球员名单,队里队外好一阵紧张,不仅由于乒乓球是国球,事关奥运会中国军团的夺金总数,还因为重新提起了久有争议的选拔制。

    各国选拔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有不同的办法。美国向来搞一次性选拔赛,名次好的当仁不让地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日本主张举办系列选拔赛,以避免选拔的偶然性。德国干脆不搞选拔赛,全凭以往战绩说话。凡此种种,各行其道。

    究竟是不论用何种办法,只要选拔出最优秀的运动员就行,还是以优化选拔制度本身为目的,这是需要弄清楚的。

    往往有这样的情形,选拔时表现最好的未必是最终在奥运会上获得成功的,刻意将他们从众多竞争者当中挑出,是要体现“成绩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唯优是选的做法省得日后大赛有了结果再费口舌。

    选优则不同。国家体育总局在悉尼奥运会组队时采取的选拔顺序是首先看优势,优势相同看稳定,稳定相同看状态,状态相同看经验。这样的方法目的在于保证夺金。

    奥运会并非世界顶级强手的全家福,历届大赛都不能指望将最有力的竞争者网尽,明星缺席不足为奇。中国的乒乓球人才济济,优中选优不等于打保票。几个月后若在雅典夺冠,谁都会说当初的选择正确,一旦拿不回金牌,必定被指责为挑错了人,相信这样的事后诸葛亮不会少。

    笔者以为,竞争是体育竞技最基本的规则,中国已经是奥运会上的强师,应当积极建立和逐步完善选拔制度。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比押宝更可取,科学的制度与金牌的得失不该互为代价。

《人民日报》 200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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