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在线 >> 其它 >> 其他专题 >> 体育官司 >> 李章洙vs《南方体育》
 
2001年11月07日16:07

“黑钱官司”一审结束 李章洙终得清白身

王成


    李章洙状告《南方体育》名誉侵权案昨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再度开庭,一审判决李章洙胜诉。这段历时8个月的官司终于有了一个初步了结。

    除了力帆集团法律顾问吴中林之外,李章洙此次再次聘请了一位律师。被告方也增加了一名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律师。由于《南方体育》不具备法人资格,李章洙已经转而将《南方日报》社列为被告。

    双方在法庭上围绕《南方体育》2月12日刊登的《知情人惊爆旧闻 李章洙收受20万黑钱》等一系列文章是否对原告李章洙构成了名誉侵权,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双方律师引用新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武器,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煞是精彩。法庭在对双方进行听证、认证、询问、答辩之后,于下午重新开庭时宣判,《南方日报》下属的《南方体育》登载的系列文章对李章洙造成了精神损害,名誉侵权事实成立。判定《南方体育》在第六版相同位置以相同版面刊登公开道歉的文章,文章见报前须经法院审批。此外,《南方日报》赔偿李章洙精神损失费16万元整。19813元的诉讼费,原告方承担3000元,其余的则由被告方承担。判决书将于10天内送达原被告手中。

《北京晨报》 2001年11月07日
给编辑写信
到留言板说说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相关专题

婉拒郑梦准邀请 李章洙看上辽小虎

李章洙:这场官司对我造成的伤害永远无法抹去

李章洙《汉城体育》吐露心迹:我很可能留在中国

李章洙胜诉 《南方体育》赔偿精神损失费16万元

律师对判决程序提出质疑 《南方体育》还要上诉

九月耻辱一朝雪 铁帅快意断恩仇--胜诉后的李章洙

李章洙赢了官司忘了比赛 与比坎“套近乎”

旧账忘不了--李章洙转会之前先上法庭

重庆力帆VS云南红塔 李章洙边路做文章

老塔入主力帆刺激铁帅自尊 李章洙大醉一场谈去留

其他专题

甲A

重庆力帆

体育官司

甲A第二十一轮

2001年全国甲A联赛

 

关于人民网 关于体育在线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