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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9日09:22
法学界热议封杀案:采访权与生俱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沈雷
《足球》被封案引发上海法学界热议
中国足协“处罚”《足球》报的争论依然处于僵持状态,虽然这厢足协方面否认“封杀说”,那厢《足球》报却仍被拒绝采访超霸杯赛。这次争论已引起了上海法学界的关注,在昨天下午召开的中国足协与《足球》报相关事件法律评价理论研讨会中,与会代表一致提出:采访权利系与生俱来,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法学会、新文汇律师事务所、《新闻记者》杂志联合主办,来自上海的11位上海法学界、新闻界权威人士参加了讨论。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民法学专家傅鼎生指出,从权源角度分析,新闻媒体的采访权是与生俱来的,就如同公民降世便拥有姓名权和肖像权一样,是他人无法随意剥夺的。华东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宪法学会副总干事殷啸虎则表示,新闻报道不仅是一种权利(center),更是一种权力(power),对报道失实的认定应当通过中立的司法机关合乎法律程序的裁判,这是一项基本的宪政原则,如果所有机关或组织都可以“报道失实”为理由,取消媒体采访报道资格的话,那么新闻报道权就毫无保障,新闻报道也就不成其为“权利”了。
从行政法角度而言,中国足协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何恪守义务责任,也是本次研讨会的一大议点。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认为,按照体育法的规定,中国足协是管理中国足球的竞赛组织,它应当站在很公正的立场,平等地对待所有前来采访的媒体,这是它的义务。现在的问题是权力和义务颠倒了,有些组织凭借着自己的“唯一”地位,把义务当作权力来行使,这是造成这场纠纷的原因之一。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叶必丰则表示,中国足协目前的问题出在当有人对它提起行政诉讼时,它振振有词地说自己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而当有人冒犯它时,中国足协却摇身一变,又比国家行政机关还要厉害。国家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只能处罚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处罚要按法定程序进行,甚至事先还要举证听证,如果处罚错了也要撤销违法的处罚决定并赔偿损失。
与会代表一致表示,本事件应引起各地媒体和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的关注,提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就这一事件提出质询,从法治角度解决这一纠纷,解决中国体育界存在的种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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