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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14日22:00

我国青少年足球训练不宜过早“三集中”

程义峰


    新华社梧州8月14日电  记者在梧州进行青少年足球专题采访时,一些足球官员和教练表示,我国的青少年足球训练不宜过早“三集中”(同吃、同住、同训练)。 

    广州市足协技术部主任黄渊说,在这次训练营上,深圳队的小队员们表现很出色,各项技术和基本功令人叫好,惟一缺陷是队员们个子太矮了,他最初以为深圳队队员要比上报的年龄小2岁,因为与厦门、广州等其它队伍的同龄人相比,深圳队的队员平均矮了四五厘米,这将限制他们以后的发展。 

    “小球员的身体发育是与营养、睡眠密切相关的,”黄渊说,“深圳队一位教练就坦诚地告诉我,他们早在1999年就对这批小队员进行‘三集中”’训练,一个星期训练6天(6个早操、6个下午),而且他们竟然是在篮球场上出早操,小队员们在水泥地上跑啊跳的,很不利于他们的软骨生长,软骨受损也比较严重。我国还有许多青少年足球队伍跟深圳队的情况差不多,他们的教训值得所有足球工作者汲取。” 

    “如今我们讨论最多的是很多球员文化水平偏低,对足球理论无法深入学习,这都跟球员们从小进行三集中训练,不重视文化课的学习有很大关系。而且,孩子就是孩子,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他们跟家人在一起的权利,过早与家长分开,对他们的心理素质的培养没有好处,”黄渊说。 

    他说,可喜的是,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比如中国足协规定,我国小球员只有在周末才能接受训练,平时在时间分配上也有很多细致规定。这些都有利于小球员的心理平衡和培养,同时也锻炼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完)

新华社 200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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