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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21日09:39

曲张车祸案再起波澜 张家就10项赔偿费提出上诉


    “曲张车祸案”再起波澜。19日中午11时,由于认定一审判决中某些方面的赔偿费用过高,张玉宁的父亲张志毅向沈阳市东陵区法院提出上诉。

    张志毅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将总共对一审判决的13个赔偿项目中的10项提出上诉。他先举了误工费的例子,指出判决计算有误。一审判决赔偿误工费567000元。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理赔多少应按当地人均收入计算。球员的工资奖金不是固定收入。一旦球员有病有伤或需要治疗,他的收入就相应减少。因此,张玉宁的承受能力是个变数。但法院认为,张玉宁如果是农民就不会判那么多,这怎么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还有精神抚慰金,一审判决赔偿数额高达70万元。我咨询了有关法律专家,他们说,精神抚慰金是抚慰受害人,以教育和处罚被告人为目的。由于这是偶然意外的过失,我们希望二审时能根据综合情况,酌情减少。”张志毅还表示,在这起事件中,张玉宁也是受害者。

    得到张家上诉的消息后,曲乐恒昨天向记者表示:“我和家人正在与律师研究是否提出上诉,现在还没有作出最后决定。但这一两天就会有结果。” 

《文汇报》 200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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