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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04日11:21

金德命案近日结案 原告和被告均同意庭外调解

张小龙


    3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召集“金德命案”四球员家长、死者张胜春家属就这起案件中原告方所应受到的民事赔偿进行庭外调解。在2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首次公开审理中,原告方和被告方均同意就民事赔偿一事进行庭外调解。民事赔偿调解后,法院将对涉案四球员王子、金雷、韩龙、马鸥进行判决。

    自案发至今,“金德命案”的审判工作整整持续了九个月而无大进展,原因是四球员 在接受审问时互相推委,均不承认在打斗时的伤人行为。根据法医鉴定,张胜春死因为“头部被钝器击伤”,并且有三处受到伤害。在2月28日的法庭审判中,王子承认死者遭受的一啤酒瓶系自己所为,但其他两处伤害却与其无关。而另外三名涉案球员均推翻了此前接受审问时的口供,称自己并没有对死者进行伤害。在法庭辩护中,四名球员的律师均提出张胜春的死其家属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因为医院提出为患者进行开颅手术的建议没有得到家属的同意。就此质疑,死者家属称当时并不在场。

    在起诉状里,原告除了要求法庭严惩凶手外,还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至于赔偿金额,并非外界报道的40万,而是25万。对于这一要求,四球员家长均表示难以接受。

    四球员到底会受到法律怎样的惩处?对此一位法官这样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已经很明确地定性了,那就是四球员犯的是故意伤害罪,按照我国刑法,量刑最低是十年,如果死者家属追究或者被告认罪态度不好,还有可能从重。”不过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四球员对自己的行为都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和反思,并且表示好好改造争取宽大处理。

    据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对此案进行合议,判决结果不日就会宣布。 

《球报》 2002年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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