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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 教育部 中央文明辦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共青團中央關於印發《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的通知

青少司
2018年01月22日08:43 | 來源:體育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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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體育總局 教育部 中央文明辦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共青團中央關於印發《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文明辦、發改委、民政廳(局)、財政廳(局)、團委:

  為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廣泛開展青少年體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體育鍛煉習慣,吸引更廣泛的青少年參與體育活動,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體育總局等7部門聯合制定了《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各地、各部門的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體育總局 教 育 部 中央文明辦 發展改革委

  民 政 部 財 政 部 共青團中央

  2017年11月28日

  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

  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是國家繁榮、民族昌盛、社會文明進步、家庭和睦幸福的重要標志,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基礎。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青少年體育工作,200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對青少年體育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地積極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青少年體育發展取得明顯成就。但總體上看,我國青少年體育仍然薄弱,政策法規有待完善,青少年體育活動時間不足、體育組織建設滯后、體育場地設施短缺、社會力量參與不夠等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體育工作的重要論述,更好地滿足廣大青少年日益增長的體育活動需求,進一步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提高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和綜合素質為根本目標,以“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為根本宗旨,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青少年體育活動開展的體制機制,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青少年體育的氛圍,引領促進青少年體質健康的新實踐。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廣大青少年體育參與意識普遍增強,體育鍛煉習慣基本養成。青少年體育活動的形式更為多樣、內容更為豐富,體質健康狀況明顯改善。家庭、學校、社區的聯動效應持續增強,開展體育活動的保障條件更為完善,形成政府主導有力、部門協作順暢,社會活力進一步增強的青少年體育工作新局面。

  ——青少年體育活動蓬勃開展。全國青少年“未來之星”陽光體育大會對青少年體育賽事活動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以三大球、田徑、游泳、冰雪和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為重點,各運動項目在青少年中的普及程度進一步提高,青少年體育國際交流與合作進一步加強。

  ——青少年身體素質不斷提高。體育課時切實保障,每天鍛煉1小時嚴格落實,課外體育活動廣泛開展,青少年體育技能培訓質量與效益持續提升,基本實現青少年熟練掌握1項運動技能,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優良率達到25%以上。

  ——青少年體育組織發展壯大。青少年體育組織類型不斷豐富,規模不斷擴大,布局更加均衡,服務與發展能力明顯加強。國家示范性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達到300家,各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達到12000家,每2萬名青少年擁有1家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各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達到15000所。青少年體育組織覆蓋鄉鎮(街道)、城市社區和具備條件的農村社區。

  ——青少年體育場地設施明顯改善。各市(地)建立1個以上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和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各縣(區)普遍設置專門的青少年校外體育場地設施。公共體育設施和有條件的學校體育設施向青少年開放。

  ——青少年體育指導人員培訓廣泛開展。培訓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管理人員3000名﹔培訓國家級和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骨干教師5000名﹔培訓基層體育指導人員10萬人次。各地大力開展各類青少年體育指導人員培訓。

  ——青少年科學健身研究和普及成效顯著。系統開展青少年科學健身理論與方法、場地設施和運動器材等方面的研究。普遍開展青少年科學健身普及與推廣活動,青少年科學健身水平切實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 廣泛開展青少年體育活動

  1.充分發揮全國青少年“未來之星”陽光體育大會示范帶動作用。在寒(暑)假舉辦全國青少年“未來之星”陽光體育大會,設置主會場和各省(區、市)分會場,實現全國聯動。鼓勵各級體育、教育、共青團等部門和社會力量充分利用體育場館、公園、戶外營地、青少年宮和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場所,舉辦青少年體育競賽與展示、戶外運動、體育游戲、運動技能培訓、體質監測、科學健身普及和健身指導服務等活動。

  2.廣泛開展青少年體育活動和競賽。定期發布青少年體育活動和競賽計劃。各地應充分利用江河湖海、山地、沙漠和草原等獨特的自然資源優勢,開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點的體育活動,著力打造以田徑、游泳、籃球、排球、乒乓球和武術等項目為主的全國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聯賽,繼續開展全國青少年體育俱樂部聯賽、全國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夏(冬)令營等傳統賽事和活動。各地應因地制宜組織開展與上述賽事相銜接的區域性體育競賽和活動。各級教育、體育部門應完善和規范學生體育競賽體制,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學生體育競賽體系。暢通學生運動員進入各級專業運動隊和代表隊,體育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進入學校的渠道。支持特殊青少年群體參與體育活動。

  3.提高學校體育活動質量。完善體育課程設置,深化教學改革,廣泛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著力培育青少年體育愛好和運動技能,大力促進學校、家庭、社會多方配合,保証中小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鍛煉。大力舉辦以增強學生體質和意志品質、普及體育知識和技能、培養體育興趣愛好為目的的青少年體育活動。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引導學生積極進行體育鍛煉,培養終身體育意識和習慣。積極推動實施課外體育活動志願及有償服務活動﹔探索建立公共體育場館、社會組織、高等院校、體育俱樂部等承接開展學生課外體育活動的機制。

  4.大力發展青少年足球運動。以開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為基礎,加強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建設。構建縱向貫通、橫向銜接、規范有序的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體系。以建設青少年足球訓練中心為抓手,積極開展校外青少年足球賽事活動和人才選拔與培養,充分利用青少年足球競賽、訓練營和夏(冬)令營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青少年足球活動。

  5.推動青少年冰雪運動的普及與提高。以籌辦2022年冬奧會為契機,各級體育部門、冬季項目協會應實施冰雪運動“南展西擴”戰略,積極開展青少年冰雪健身項目。各級教育、體育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推進“校園冰雪計劃”。北方地區有條件的中小學應將冰雪運動項目列入冬季體育課教學內容,鼓勵南方地區城市中小學與冰雪場館或冰雪運動俱樂部合作,開展冰雪體育教學活動。鼓勵各地舉辦青少年冰雪嘉年華、冰雪季等推廣普及活動。

  6.促進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在青少年中的推廣與普及。各級體育、教育部門和運動項目協會應積極開展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挖掘、保護與傳承工作。鼓勵各地舉辦武術、太極拳、健身氣功、民族式摔跤、賽馬、龍舟等項目的青少年比賽、交流、展示等活動,發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傳統體育項目。

  7.開展青少年體育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各地將青少年體育國際交流納入年度外事計劃,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和區域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青少年體育國際交流與合作。通過有影響力的國際、國內體育組織或體育賽事等平台,積極拓展青少年體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空間。

  (二) 加強青少年體育組織建設

  1.促進青少年體育組織發展。體育部門協調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促進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完善相關服務標准體系,不斷提高服務水平。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建各類青少年體育組織。有計劃、有重點地扶持國家示范性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民政部門應降低准入門檻,大力培育社區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教育部門應支持校內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學生體育社團、體育興趣小組等組織建設,引導學生每人參加1個以上的體育組織。各地應大力建設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逐步形成科學的梯次結構,建立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動態評估、周期命名等制度。不斷推進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和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創建工作,完善服務標准,創新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

  2.推進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能力建設。研制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評價標准,建立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評價機制。完善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激發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活力,提高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能力。研究建立青少年體育社會組織人才評估和激勵機制,促進從業人員專業化水平的提高。

  3.推動各級青少年體育行業協會建設。鼓勵和引導全國性和地方性青少年體育行業協會建設發展,充分發揮各級青少年體育行業協會的職能,不斷提高行業協會自我發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律規范的能力,促進青少年體育行業協會健康有序發展。

  4.加強各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建設。各級體育、教育部門應積極構建以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為龍頭,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為骨干,市(地)和縣(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為基礎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發展體系。優化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項目結構和學段結構比例,保障重點項目、優勢項目和民族特色項目在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布局,完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競賽、培訓、評估制度,暢通競技體育后備人才的選拔、培養和輸送渠道。

  (三) 統籌和完善青少年體育活動場地設施

  1.加快青少年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各地應結合城鎮化發展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青少年體育場地設施。重點建設一批規模適度、經濟實用、功能配套完整的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和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等場地設施。中型以上(含中型)全民健身中心應設立青少年體育活動功能區,具備條件的城鄉社區應配置兒童運動樂園,全民健身路徑應增加兒童青少年體育設施。鼓勵合理利用廣場、公園、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空置場所等空間,改建、擴建、新建小型、便利、多樣的青少年體育場地設施。研制青少年體育場地設施標准,開發符合青少年特點的場地設施和運動器械。鼓勵社會力量建設青少年體育場地設施。

  2.加大體育場地設施對青少年的開放力度。各地積極推動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青少年開放。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應在課余時間、節假日、寒(暑)假期間免費或低收費向青少年開放,並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安全保障。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體育場館對青少年開放。各地應為特殊青少年群體參與體育活動提供必要的場地設施保障。

  (四) 強化青少年運動技能培訓

  1.開展青少年運動技能培訓。各級體育、教育等部門應以各類學校、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運動項目協會、健身中心、青少年宮、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研學旅行營地和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等為依托,通過體育課、課外體育鍛煉和夏(冬)令營等廣泛開展體育運動技能培訓,注重發揮各級各類體校在青少年運動技能培訓中的帶動作用。各地應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舉辦多種形式的青少年運動技能培訓。

  2.研究建立青少年運動技能等級評定標准。應根據青少年體育需求和運動項目特點,以足球、籃球、排球、田徑、游泳、體操、武術、冰雪、乒乓球、羽毛球等項目為試點,制定實施青少年運動技能等級評定標准,大力推動廣大青少年積極參加運動技能等級評定。各級教育部門應將運動技能等級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五) 推進青少年體育指導人員隊伍建設

  1.繼續實施全國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師資培訓計劃。各級體育、教育部門應按照《全國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師資培訓五年計劃(2016—2020年)》的要求開展本地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師資培訓工作,不斷提升體育教師的專業能力。

  2.大力實施基層教練員培訓計劃。各級體育部門應按照國家教練員整體培訓方案的要求,積極開展基層教練員培訓工作,通過培訓各運動項目的基層教練員,提高教練員執教水平。

  3.加強青少年體育管理人員培訓。廣泛開展運動項目協會、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和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等管理人員培訓,提高青少年體育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

  4.建立青少年體育指導人員隊伍。鼓勵體育教師、教練員、裁判員、退役運動員和體育愛好者等各類人才通過培訓獲取社會體育指導員(青少年)資格,為青少年在校外進行體育鍛煉、提高運動技能提供指導和服務。

  (六) 加強青少年科學健身研究與普及

  1.開展青少年科學健身研究。各級體育、教育部門應研究和推廣符合青少年身心特點、生長發育規律和興趣愛好的體育項目、科學健身理論與方法、健身器材,提高青少年健身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加強對青少年肥胖、近視、脊柱側彎、骨質健康和心理認知等重要問題的研究,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預防、干預模式,形成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促進青少年身心全面發展。

  2. 推廣青少年科學健身普及活動。各級體育、教育部門應以青少年科學健身需求為導向,以體育課、體育活動和競賽等為載體,向廣大青少年普及科學健身的先進理念、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在校園、社區、文化體育活動場所,開展科學健身講座、科學健身指導、科學健身知識競賽等活動﹔鼓勵優秀運動員和體育健身專家等走進校園、社區和青少年體育活動場所,傳授科學健身方法﹔運用新媒體傳播體育健身項目、運動損傷預防與康復等視頻教程,對青少年進行科學健身指導。

  (七) 加強對青少年的體育文化教育

  1.弘揚體育精神。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中華體育精神,開展奧林匹克文化教育,傳承和推廣民族傳統體育,推進運動項目文化建設。

  2.傳播體育文化。各級體育、教育部門應鼓勵青少年積極參與不同層次和形式的體育文化交流活動。鼓勵優秀運動員、教練員等走進校園、社區,普及運動項目知識,講解運動項目規則和標准,宣傳運動項目文化、體育賽事文化和體育禮儀文化。

  3.營造體育文化氛圍。各地應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渠道,加強青少年體育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青少年體育的良好輿論氛圍。扶持青少年體育影視和體育文學作品創作。鼓勵家長積極參與青少年體育文化活動,培養家庭體育文化、營造體育鍛煉氛圍。

  四、組織保障

  (一)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各地應將實施本計劃作為落實《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的一項重要工作擺在突出位置,把青少年作為實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國”國家戰略的重點人群,應根據本計劃制定實施計劃,明確各自職責與任務分工,確保將本計劃落到實處。

  (二) 拓寬經費來源渠道,提高經費投入力度

  各級體育、教育等部門應不斷加大對青少年體育活動的投入。各有關部門應引導建立青少年體育多元化資金籌集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金進入青少年體育活動領域,優化青少年體育活動投融資引導政策。各級體育、教育部門應進一步創新機制,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青少年體育活動。大力培育青少年體育活動供給的多元主體,激發社會與市場活力,引導社會力量在青少年體育場地設施、體育培訓、體育賽事活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三)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信息化水平

  各級體育、教育部門應建立青少年學生體育活動信息公開制度,及時發布青少年體育相關政策、賽事、活動、培訓以及科學健身理論與方法等信息﹔積極推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在青少年體育活動領域的創新與運用,加強對青少年體育活動相關數據的科學管理。

  (四) 建立風險防范機制,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青少年體育活動風險管理機制,加強體育運動風險教育,培養青少年體育活動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加強青少年體育活動指導和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加強青少年體育活動的風險監控,制定青少年體育活動場所治安、交通和消防等專項行動與應急預案,建立重大突發事件的防范預案。研究建立涵蓋體育意外傷害的青少年學生綜合保險制度。嚴格按照相關標准開展高危險性青少年體育活動項目。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購買青少年運動傷害類保險。

  (五) 加強督查評估,確保實施效果

  建立《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工作績效評估體系,組織開展檢查評估。對重點目標的實施進度和推行情況進行跟蹤反饋,定期發布“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發展報告”。嚴格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積極探索通過第三方開展學生體質監測的辦法,完善學生體質健康公告制度。

(責編:楊磊、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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